“還是定難軍實力威懾。若無大帥做后盾,這些部屬也未必愿意湊這場熱鬧。”折宗本苦笑道:“第一功,應屬大帥?!?br>
邵樹德一笑,不再爭論這個話題,而是問道:“各部都到齊了嗎?和斷立誓儀式何時舉行?”
“地斤澤左近的大小部落,皆在此了。大王兵威太盛,麻奴、臘兒部一破,各部不敢怠慢,兩日間就都來了。”折宗本說道。
黨項人是部落形式,有一些原始的習俗,比如復仇及和斷。若是兩個部落互相廝殺,都死了人,有仇怨了,按照習俗,那就得不死不休,正如元人編的《宋史》中所言:“(黨項)其俗多世仇,不相往來。”
《遼史》中亦記載:“喜復仇,有喪則不伐人,負甲葉于背識之。有力小不能復仇者,集壯婦,享以牛羊酒食,趨仇家縱火,焚其廬舍?!?br>
國朝以來,京西北八鎮(zhèn)范圍內(nèi)的黨項人族內(nèi)、族外進行的復仇活動也極為頻繁。他們抓獲俘虜一般不殺,就是割了耳鼻送還。但如果這人殺過自己族人,那么就“探其心肝而食之”,或“漆其頭顱為飲酒器”,民風可謂彪悍。
不過話又說回來了。京西北八鎮(zhèn)的黨項人雖多,但一直被朝廷管束著,邊將也經(jīng)常欺凌他們,奸淫擄掠,大概就是這些事情。黨項人無力反抗之時,怎么辦呢?還有個給自己下臺階的辦法,那就是和斷。
黨項各族一般都有和斷官,調(diào)解雙方令其和好。死了人的,得到錢或牛馬做補償。唐代無故殺死黨項人,如果要和解,一條命大概賠一百緡錢左右,至多一百二十緡,給了錢人家就不追究。黨項人殺死漢人,給幾匹馬作為賠償,大概也值個不到兩百緡。
宋代就貴了。紹熙五年,宋兵殺死羌人悶笆,就是一個普通人,害怕人家部落生事,賠了三千三百緡。人家收到錢后,才做了和斷儀式,對天發(fā)誓,事情才算了了。老實說,這價錢太離譜了。
此番定難軍殺的黨項人可太多了,賠錢是不可能賠的。折宗本出了個主意,那就是賜點袍帶彩鍛,再給幾份告身敕書,事情差不多就了了。邵樹德深以為然,此番出征,身邊確實帶了一些錦緞,本來就打算賜給順服的部落,算是意思意思,今天算是派上用場了。
其實后世折從阮擊破各黨項部落,也是賜一些絹帛和官職告身,然后令其發(fā)誓和斷,收為部屬。草原上自有規(guī)矩,按照這個來就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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