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耗歸公……
這只能是個提議而已,大明朝目前朝廷的執(zhí)行力,根本就不具備把它變成現(xiàn)實的可能性。
這個問題很復雜。
并不僅僅是一個官員貪腐的問題。
耗羨這種東西由來已久,自古至今始終存在。
南梁大臣張率看著家奴一車車往自己家運糧食,頗有些疑惑地問這些糧食都是從哪里來的?后者回答這是征收的雀鼠耗,張率很開心地笑著說,好大的老鼠和鳥雀啊
到一條鞭法后簡化成了火耗。
也就是征收稅銀重鑄過程中的損耗,因為這時候銀子劣質(zhì),重鑄一次肯定就得有一定損失,實際一般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間,但問題是這東西沒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地方官收多少全憑一張嘴,明末通常是收百分之二三十,也就是實際損耗的十幾倍。
這不是最高的,最高是麻哥末期。
八錢!
一兩稅銀地方官敢加百分之八十火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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